信用卡逾期后哪些行为会被判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关于这个恶意的透支,其实它必须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另一个就是透支的本金超过了5万块钱,且经过两次催仍然没有还款的行为,同时要满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只要你不是为了非法占有的目地而去借款,它就不属于恶意透支。这个非法行为的目的如何去界定它呢?简单来说,只要你的办卡资料是真实的,卡片的资金也没有用于非法活动,并且也没有逃避追缴的行为,这个基本上都没事儿。
信用卡是—种科技含量高、风险大的现代金融产品。它要求一方面要统一规范,全面实现信用卡业务的联网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快软件开发,实施科技创新,借助现代计算机;通讯设备,及时推出实时控制系统。对信用卡透支实施全过程的计算机控制。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含量,完善网络清算功能,对进入系统的持卡人每天发生的透支进行全方位监控。及时提供网上结算,缩短清算时间和止付周期,实时汇总,实时清算,及时止付,从根本上杜绝持卡人利用时间差进行恶意透支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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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严重逾期会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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