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必须严格规范催收行为,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第三人催收。向无关人员催收,是催收典型的乱象之一。第三人与债务无关,银行根本无权向其催收。银行向无关第三人的催收行为,本质上就是骚扰行为。催收乱象必须得到根治。从信用卡催收开始整治,规范银行业催收行为。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围绕群众投诉反映突出问题,《通知》针对性做出规范。例如:
发卡环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伪冒欺诈办卡、过度办卡等风险,对单一客户设置本机构发卡数量上限。金融机构不得以发卡量、客户数量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长期睡眠卡率超过2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同时,合理设置单一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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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债务无关第三人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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