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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时必须随身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一旦忘了带证件就会给自己添加麻烦。
今日(6月26日)上午,市民黄先生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领到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电子证照。这也是我市首张符合交通运输部标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电子证照。
这意味着厦门市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正式推广应用,未来纸质及IC卡式证照将成为过去时,广大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都可以实现手机“领证+亮证”了。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子证照正式启用后,原有纸质及IC卡式证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新申请用户逐步不再同步发放IC卡式证照。
目前新申领证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可通过全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亮证小程序、“闽政通App”、“运证通App”及时获取电子证照,提供证照亮证及核验服务。增量数据将实时推送至省电子证照库,申请人办理业务时也可通过“证照亮证”服务实现“免证办”,实现一部手机带齐所有道路运输证照,随时随地“亮证”,提升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那么,对于此前已经申领纸质及IC卡式证照的个人、企业,是否需要重新申领电子证照?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完成66%的存量数据推送工作,预计7月底前完成,届时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都可以通过全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亮证小程序、“闽政通App”、“运证通App”及时获取电子证照,不需要重新申领。
据介绍,市交通运输局目前已完成12类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信息国标化转换和信息管理,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租赁经营许可证、教学车辆证、租赁车辆证等。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市已生成道路运输电子证照20万余件。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极大方便了我市道路运输行业4千余运输业户,10万余营运车辆,18万余从业人员。电子证照与纸质及IC卡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为合法证件,在全国范围内与纸质及IC卡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便民利企,申领电子证照后,人员类证件的到期换证签注以及车辆类证件的审验信息签注等,电子证照自动更新相关信息,在电子证照上一页展现,原有纸质及IC卡式证照上不再签注,解决了群众办事需多次往返、提交纸质资料、携带不便等问题。
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也提高了数字化监管能力。举例来说,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在营运过程中遇到相关执法检查时,只需通过手机等移动端“亮证”,用“电子亮证、扫码核验”模式替代实体证照核验,这使得执法检查更方便快捷、省时省力,确保证照真实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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